一、项目编号: HSWLZB-2024041
二、项目名称:太阳乡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等维修改造工程
三、供应商名称: 安徽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 28号二楼
成交金额:肆拾陆万元整(小写: 460000.0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 名称: 太阳乡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等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 内外墙面粉刷、洗簌间卫生间改造、屋面防水、 块料墙面、吊顶天棚(铝扣板)、实心砖墙及块料楼地面等施工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施工工期: 45 日历天 项目经理: 李成荣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191908281 ) |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3楼,联系电话:0564-502159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太阳乡中心学校
地 址: 霍山县太阳乡
联系方式: 龚 先生 0564-5751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 38#三楼
联系方式:王工 0564-5021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564-5021598
霍山县太阳乡中心学校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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