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聂荣县公有住房提升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聂荣县公有住房提升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那曲市聂荣县公有住房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聂发改基建(20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政府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社会投资0% 。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龙辰卓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聂荣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AB 区、C 区、河西公租小区、藏医院、老政府小区、廉租房小区、县级大院小区卫生间防水及屋面彩钢维修共 537.6m2,污水管道更换 134m,室外硬化维修 70 m2,路灯更换20套,入户及卫生间沉降处理 87.25m2,树脂瓦更换 386.24 m2,入户门及单元门更换 261 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9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 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03-29 00:00:00 至 2025-04-08 00:00:00,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关注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 4.2报名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3-29 0:00:00 至 2025-4-8 0:00:00,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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