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日常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C500GC178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日常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工期 | 维修地点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日常修缮 | 1、大楼楼体、房间的地面、墙面、玻璃幕墙、天花、门窗装饰等维修修缮; 2、输电线路、控制开关、配电箱、照明等维修修缮; 3、排水设施、卫生间等管道维修; 4、大楼隔热层、防水层、护栏等维修修缮; 5、室内办公楼房间间隔改造; 6、其他零星维修杂务。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 19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 |
2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海景大厦办公区、猎德税务所、石牌税务所、兴华税务所、黄村税务所、凤凰税务所、沙太南路办公区、龙洞税务所、天河南税务所、车陂税务所、天园税务所、员村税务所、在管相关物业办公楼日常修缮 | 1、大楼楼体、房间的地面、墙面、玻璃幕墙、天花、门窗装饰等维修修缮; 2、输电线路、控制开关、配电箱、照明等维修修缮; 3、排水设施、卫生间等管道维修; 4、大楼隔热层、防水层、护栏等维修修缮; 5、室内办公楼房间间隔改造; 6、其他零星维修杂务。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 198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路一横路1号,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23号,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陂东路2号,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东宏国际广场二楼,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三横路员村新街2-4号,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8号,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9号,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1号9号楼B座1-2层,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90号凯旋大厦,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道大观南路12号润农商务中心3层,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F栋103房,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银利街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在管相关物业 |
注:本项目按照折扣率形式报价,报价折扣率未超100%,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实际结算金额以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开具的发票,验收单,结算单以及相关评估材料为准。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各包组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包1、包2可兼投不可兼中。报价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同时报价,每个报价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本项目将按包1、包2先后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已获得前一子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如参加后面子包的报价,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人按照折扣率报价,报价折扣率未超100%。
包1及包2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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