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招标条件
郏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教育系统奖补资金和民生保障资金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1-410425-04-01-202360)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郏县教育体育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57
2、项目名称:郏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教育系统奖补资金和民生保障资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713611.48元
最高限价:10713611.4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郏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教育系统奖补资金和民生保障资金项目 | 10713611.48 | 10713611.48 |
5.1 工程概况:新建建筑面积总计1655.00平方米(西街小学新建综合楼813.00平方米。冢头镇柿园小学新建宿舍楼842.00平方米)。维修改造总面积39035平方米(新城中学2640.00平方米、第一实验中学 12430.00平方米、新世纪小学 7560.00 平方米、长桥镇第一初级中学 16405.00平方米)。其中1、新城中学维修改造:教学楼地上4层,层高3.6m,含楼地面改造、墙面改造、新建墙体及基础、更换门等内容;1#、2#学生宿舍楼地上4层,层高3.3m,含楼地面改造、墙面改造、更换门等内容;场地铺设含拆除原广场砖和重新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内容。2、郏县冢头镇柿园小学宿舍楼:该项目为新建工程,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65 米,建筑面积 841.1 ㎡,采用砖混结构。3、郏县西街小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813㎡,地上3层,建筑高11.85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4、郏县第一初级中学场地项目:铺设沥青混凝土地面12030㎡,铺设混凝土地面 400㎡。5、郏县新世纪小学维修项目:包含教学楼、东、西综合楼以及室外场地改造其中外墙维修 5586㎡,室外地面改造1032.66㎡。6、郏县长桥镇第一初级中学维修项目:包含教学楼、东、西综合楼、综合楼、餐厅改造、卫生间改造、厕所屋顶防水以及运动场改造包含室内改造内墙面7614㎡,改造室内天棚面4542㎡,改造钢结构屋顶1336㎡,室外地面改造2715㎡。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6 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1.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2: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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