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税务局分局税务大厅及配套用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税务局分局税务大厅及配套用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县税务分局税务大厅配套用房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4]71号)、《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县税务局分局税务大厅及配套用房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容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为容城县税务局旧址(金台西路105号)。2.1.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18.59平方米,改造后总建筑面积1558.8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税务大厅一层改造,建筑面积250.68平方米;业务楼修缮装修,建筑面积1071.57平方米;食堂改造,建筑面积236.62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对原建筑进行结构加固、室内墙地顶装修、外墙新增保温、外墙效果提升、室内卫生间改造、屋顶防水改造,原门窗更换、给水排水弱电改造,室外增设钢梯等。院内改造主要涉及地面更新、东侧消防拆除及更换大门等。2.1.3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254.13万元。2.1.4计划工期:9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实际以开始工作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8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3.1.6.1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内容详见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页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内容;3.1.6.2其他要求:无。3.1.6.3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一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竣工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4)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9 00:00至2024-12-03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7.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7.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7.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7.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7.5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7.6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7.7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7.8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7.9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312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7.10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由于平台字数限制,其他内容详见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页公告和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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