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楼2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NEAI-F1003
项目名称:某单位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某单位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102套。主要内容包括:拆除老旧设施设备,粉刷室内墙面顶棚,安装厨房、卫生间吊顶,铺装强化复合地板或地砖,重做卫生间防水,更换室内水电暖等设施及管线,配置电气照明、厨卫等设施设备,安装空调等。
2.项目预算:本次招标范围为标包2监理项目,监理项目预算20万元,超过预算限价金额的投标报价无效。
3.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址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服务期限 | 项目预算(万元) |
标包2 | 监理项目 | 对本项目工程施工等全过程监理,并出具成果文件等。 | 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本工程竣工(备案)验收、财务决算、审计、保修期限完毕止。 | 2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本工程竣工(备案)验收、财务决算、审计、保修期限完毕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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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2024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投标供应商2024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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