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通延安市分公司2024-2026年度办公物业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08-04-04D-2024-D-C15430C0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2024-2026年度延安联通办公物业零星维修服务,包括地面维修、LED大屏维修、照明改造、线路改造、地面开挖、热力管网、自来水管网、大楼外墙LED灯、电动门维修、楼顶及卫生间防水维修、室内刷墙、外墙刷漆、定做窗帘等维修项目。
1.2采购预算:56万元(不含税)。
1.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5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9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证照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税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至少提供1份同类项目业绩(零星维修类或修缮维修类):
(1)时间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
(2)金额要求:累计业绩金额≥50万元,(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材料要求: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合同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且每份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一份发票扫描件及该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发票开具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2.5承诺要求:
(1)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在接到报修信息后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并承诺中、小故障2小时内完成维修,大故障24小时内完成维修。
(2)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1名,提供7×24小时/周的全天候服务(保持至少一条电话联系线路的畅通),维修人员3人(其中电工2名,高处作业人员1名),维修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每位现场施工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电工人员)购买赔付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
(5)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6质保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同一个强弱电系统及其它零星项目,项目维修后整体质保不少于12个月,所更换的配件质保不少于24个月,防水维修处理为1年质保,新建项目防水质保期为5年质保。
2.7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应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评审日网站中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选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
2.8守法要求: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应答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应答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不良行为,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9回避原则: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10应答人关系审核:应答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情况一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情况二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情况三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情况四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说明:(1)同一标包不同应答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2)对于上述情况二、情况三和情况四无效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应答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应当否决其应答:中选公示后,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选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选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11应答方式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2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3)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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