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石场服务区及配套用房项目施工劳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石场服务区及配套用房项目施工劳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石场服务区及配套用房项目施工劳务采购项目钢筋工程、二次结构砌筑、水电气暖消防安装、屋面及防水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石场服务区及配套用房项目施工劳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名称 施工内容 工程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图纸范围内包括不限于钢筋的卸车与保管、二次倒
运、钢筋的制作与安装、钢筋除锈、钢筋焊接、电渣
1 钢筋工程 5524.17 64
压力焊、机械连接(包含套筒)、等一切人工、辅助
材料、小型机具费用。
图纸范围内包括不限于商品混凝土(含垂直运输、浇
筑、振捣、养护、布管、拆管、试块制作等)等一切
2 混凝土 5524.17 33
人工、辅助材料、小型机具费用,乙方必须提供备用
小型发电机。
图纸范围内包括不限于二次结构砌体工程(含墙体底
部防潮层砼施工、预埋件制作安装、预埋块制作安
装、墙体拉筋预埋或植筋、砖墙与砼结构交接处钉铁
3 二次结构砌筑 丝网、构造柱圈梁钢筋预埋或植筋和钢筋制作安装、 5524.17 285
浇筑构造柱圈梁砼、门窗洞口过梁预制、窗台板制作
等)及所有预制构件的制安等一切人工、辅助材料、
小型机具费用。
图纸范围内包括不限于室内墙面所有抹灰(含门、窗
洞口、电梯口的收口,灰饼制作,贴砖部分墙面拉毛
4 内外墙抹灰 5524.17 90
处理)、找平层、保护维护等工序施工等一切人工、
辅助材料、小型机具费用。
完成工程所需要的脚手架工程(包含安全通道、所有
临边和洞口防护设施的搭设和拆除,卸料平台的制作
和安拆,塔吊附着和施工电梯的防护架的安拆;加工
5 架子 棚、料棚、模板支架的制作和安拆;施工电梯安全门 5524.17 45
的制作和安拆。)、垂直运输工程、标段范围内及施
工驻地内的所有临水、临电、临时设施及维护等一切
人工、辅助材料、小型机具费用。
图纸范围内所有给水、排水、采暖、电器(弱电和强
电)及自动化、设备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等所有工
6 水电气暖消防安装 5524.17 210
程安装及系统调试等一切人工、辅助材料、小型机具
费用。
图纸范围内包括不限于,冷底子油喷洒、防水附加
层、防水层施工等一切人工、材料、小型机具费用。
7 屋面及防水工程 卫生间防水;屋面工程:楼面清理、钝角抹灰、保温 5524.17 50
层、找坡层、找平层、分隔缝等一切人工、辅助材
料、小型机具费用。
现场所有的临时用工,包括不限于政府检查打扫施工
8 零星用工 现场,配合道路移交施工的作业面转移清理等合同内 5524.17 15
不可预见的零星用工
注: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
2.5服务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施工现场。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项目管理的要求。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劳务作业和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 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业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施工劳务分包业绩。
3.2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2021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 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7 月 5 日 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 0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
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000 元人民币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 8 时 00 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意向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投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 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 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
电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399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996969452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杜先生
电 话:0451-88100152/55337711
传 真: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55553978@163.com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451-8226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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