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
1.1项目编号:2024-JHNCHF-G1001
1.2招标单位:湛江市某单位
1.3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廉江市
2.2招标范围:
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位湛江市霞山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卫生间改造、篮球场场地翻新、广场地面砖整修、空调格栅更换、公寓住房整修等项目。
标段二:位湛江市霞山区,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改造、宿舍楼电路改造以及卫生间整修、活动中心防水补漏、电路改造、临时车棚搭设等项目。
标段三:位湛江市霞山区,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间防水补漏、消防水箱维修、室内墙面粉刷、公寓住房整修、危旧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临时车库维护等项目;
标段四:位湛江市廉江市,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车间整修、水沟整修、新建停车棚兼快递柜、新建卫生间、新建观礼台栏杆和楼梯、宿舍楼卫生间整修、厨房排气系统改造、门岗饰面整修以及宣传墙整修等项目。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为269万元。其中:标段一为74万元;标段二为70万元;标段三为55万元;标段四为70万元;最终以合同期限内具体实施情况为准。
2.5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军队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与4个标段的建设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经营3年以上(需在2020年1月1日前成立),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时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时间截止时间,任意连续9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投标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网军队(http://plap.cn)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内;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信息查询截图,评审现场将进行查询复核,现场查询结果截图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确认签字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除以上明确的范围外,投标资格不受其他处罚或禁入情形影响。
3.2人员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无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非港澳台居民。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中级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在本单位缴纳近12个月社保,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其他项目包括:已中标项目和预中标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近12个月社保:指2023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12个月,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全文同此要求。
3.3业绩要求
近5年内:指2019年1月1日(含)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完成:指项目开工、竣工时间需在近五年内。
项目经理身份:指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或零星维修项目中标时明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与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一致。
提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工程竣工验收日期、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信息时,可提供甲方(建设单位或服务对象)开具的证明,证明内容需包含建设内容、合同金额、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信息(身份证号及执业资格证书号)、开工竣工时间、甲方证明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授权委托书、③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近12个月社保、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⑥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转账凭证、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4.3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①邮件主题:2024-JHNCHF-G1001-(公司名称);②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③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报名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18813814629@139.com。
4.4招标文件工本费收取账号信息,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询问招标人,招标人邮箱:18813814629@139.com。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以汇款方式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提交,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2投标保证金收取账号,见招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 22日09时3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湛江市某单位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邮 编:524003
电子邮箱:18813814629@139.com
联 系 人:黄助理
电 话:18813814629
纪检监督:刘干事
电 话:19903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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